l腊肠摇身变成羊肉卷
河南安阳市民刘先生向315投诉说在安阳东区光明路淘小胖超市购买了鲜切羊肉卷回到家后发现竟然是猪肉腊肠。黑心商家将腊肠当作羊肉卷销售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这种行为属于“以假充真”和“掺假掺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生产经营“以假充真”的食品。如果腊肠实际上是由鸭肉等非羊肉成分制成,却冒充羊肉卷销售,这属于“以假充真”的行为,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进行处罚1。此外,如果腊肠中含有部分羊肉成分,但主要成分并非羊肉,而是其他肉类,则属于“掺假掺杂”,也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进行处罚1。
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1。因此,超市在销售过程中如果通过菜单、菜牌等形式宣传腊肠为羊肉卷,但实际上并非羊肉卷,构成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1。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管,确保食品标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因此,超市在销售过程中如果通过菜单、菜牌等形式宣传腊肠为羊肉卷,但实际上并非羊肉卷,构成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来源:市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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